科创板退市条件有哪些?
交易类强制退市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三)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类强制退市
(一)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
(二)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
(三)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
(四)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五)其他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规范类强制退市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此后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股票退市后进入到15天的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累计停牌达到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请;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交易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恢复公司股票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市场)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创业板退市的具体条件有什么?
交易类:1、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2、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3、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4、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400人;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
财务类: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其他认定的情况。
规范类:1、在规定时间未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2、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的;3、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在规定期限未改正的;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发生变化的,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未解决的;5、强制解散;6、法院受理重整、和解和破产的;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